6月1日起至9月30日实行夏令工作时间

在榕中央驻闽单位可参照我省省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各高等院校: 2008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实行夏令工作时间后。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大企业,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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