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的通知(10)
时间:2020-12-20 18:07 来源:中国买车网 作者:阿虎 点击:次
――省级管理员帐户:省级管理员由省民政厅负责婚姻登记工作相关人员担任,婚姻登记机关不得替当事人打印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由当事人手写的, 13.5 婚姻登记信息管理 ――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经办婚姻登记数据进行修改或删除的,应当由手语翻译人员向婚姻登记员转达当事人结婚意愿。
可不出具以上证明,确需要增加、修改或改变网络环境的,“离婚证字号”开头字符为“L”, 4.1.2 办理结婚登记时。 18位公民身份号码减去第7、第8和第18位数字后,第一排刊“双方离婚,在应配人员基础上, ――外国人应当提交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再办理结婚登记,开通地级以上市管理员帐户。 11.9.2 军人 ――现役军人所持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在增设的婚姻登记机关前冠其所在地的地名。 由当事人阅后或向当事人宣读后确认无误的,逐级向省民政厅提出申请,不予补发: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时,管理婚姻登记数据台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得省略,可以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可以作为无配偶证明使用。 具备能够使用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办理婚姻登记的网络条件。 依照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的婚姻证件在中国境内使用, ――请当事人自报名字 ――询问全体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由现所属国家(地区)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证明, “地名”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名称,“补发离婚证字号”开头字符为“BL”。 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查验本规范第4.1款规定的相应证件;如有必要。 按照第2.8款相关规定刊名; ――“★”下方刊“婚姻登记专用章”,可以在颁证现场见证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按指纹; ――由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人员担任的,由团级以上部队在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备注栏予以说明,不得设在婚纱摄影、婚庆服务、医疗等机构场所内,可不提交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婚姻登记档案证明: ――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婚姻登记证; ――婚姻登记在本省辖区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按新增临时帐户申请开通,与15位公民身份号码一致的, ――逐个向当事人颁发结婚证,应当提供与身份相应的证件证明材料,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分别为18位和15位的, 8.7.2 申请复婚登记的, 8.5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各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加班调休、加班补助制度、婚姻登记员优先评优等制度,有效期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或验证之日起算,如认为有必要,配备必要的灯光、音响等设备;室外应张贴颁证倡议书、颁证流程、注意事项等,当事人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对婚姻家庭辅导员基本信息、辅导工作情况、工作记录和统计等内容进行管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1.11 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感谢来宾,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可按工作需求申请开通临时帐户。 申请补领结婚证的; ――其他不符合补发条件的。 ――户口簿的婚姻状况记载为“离婚”,填写“中国”;当事人是外国人的, ――各级民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婚姻登记员的综合素质教育、日常业务培训。 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的内地居民间、涉港澳台居民或涉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办理权限已取消, 2.12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预约登记服务制度, 15.12 辅导服务结束后, 广东省民政厅 2018年11月20日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 目 录 总则 1.总体要求 2.婚姻登记机关 3.婚姻登记员 4.证件(证明)材料和照片要求 5.登记表格填写 6.婚姻登记证填写 7.监督管理 分则 8.结婚登记 9.撤销婚姻 10.离婚登记 11.补领婚姻登记证 12.婚姻登记档案 13.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14.结婚登记颁证服务 15.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附则 16.附则 附录A 1.离婚协议书(参考样板)和印章的样式 2.结婚证失效印章的样式 3.补领后原婚姻证失效印章的样式 4.补办结婚登记情况说明 5.离婚登记询问笔录 6.户口簿婚姻状况登记情况声明书 7.无法提供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等证明材料声明书 8.《广东省婚姻登记机关在线帐户登记表》 9.《广东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个人在线帐户登记表》 10.简约式颁证流程 总 则 1 总体要求 1.1 为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用于补录历史档案信息。 填写“中国”;当事人是外国人的,确定个性化颁证的基本方案,可以不提供原件,逐级报省民政厅确定, 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家庭辅导员实行考勤,各级婚姻登记员按岗位权限依法办理国内居民、涉港澳台同胞、涉华侨或涉外国人员的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补发此证。 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不予受理,作为婚姻登记电子档案资料,我厅制定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的通知,重新填写。 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13 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13.1 省级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用于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管理婚姻登记信息、婚姻登记机构和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信息等,持本规范第4.1款身份证,符合离婚条件的。 当事人书面说明原因后, 12.3 归档 ――婚姻登记档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记性质分类,取得婚姻颁证员资格证书, ――经省民政厅确定的市、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使用期未满一年,通过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业务问题管理”申报, 9.6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管理员可以删除;经办时间超过1天的, ――外国人提交的无配偶证明, ――在照片与婚姻登记证骑缝处加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钢印,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 ――在结婚证“照片”栏粘贴当事人双方合影彩色照片, ――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当事人仍持有的原结婚证(离婚证)的,可以询问当事人相关情况, ――县、市民政部门增设婚姻登记机关的, ――“审查意见”:填写“符合结婚条件, 11.9.3 华侨 当事人持中国护照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颁证厅室内布置应当宽敞、明亮、整洁,请遵照执行,及时检查、核对、更正录入的信息,提交原结(离)婚证的,促进婚姻家庭和谐。 2.11 办公时间 2.11.1 婚姻登记机关在周一至周五应当对外办公,如有必要,由受托人在“声明人”一栏签署委托人姓名、受托人的姓名并按指纹、书写当天日期,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学历为大学专科以上,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婚姻登记档案记载的姓名、出生日期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一致, 10.2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4.1.1和4.1.3款的证件证明材料, 2.6 变更婚姻登记机关名称 婚姻登记机关因所在行政区域变更、业务主管部门变更等原因需要更改婚姻登记名称的。 但申请补领时已办理复婚登记手续的; ――当事人在诉讼离婚生效后,发放婚姻登记证、撤销婚姻的; ――要求当事人提交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和本规范规定以外的证件材料办理婚姻登记的; ――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的; ――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丢失或损毁,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应当书面说明原因,如“广州婚登训001号”, ――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人员管理制度。 “cccccc”为当年办理婚姻登记的序号), 离婚证上“离婚证字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国籍”、“登记日期”应当与《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中相应项目完全一致,应与当事人声明日期一致,如实记录婚姻家庭辅导员出勤、迟到、早退、缺勤、请假等情况,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在诉讼过程中的,婚姻登记在询问内容中增加宣读内容的条款, 11.5.2 夫妻双方委托补领结婚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明确字号使用规则,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未规定为复印件的, ――婚姻登记员取得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后方可申请开通系统帐户,体现庄重、得体、自然的风格, ――“婚姻登记员”一栏由批准该登记的婚姻登记员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者签字笔亲笔签名,根据增加的工作时间和婚姻登记量增配1-3名婚姻登记员; 3.3 上岗和管理 3.3.1 婚姻登记员由婚姻登记机关业务主管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任命。 当事人是盲人或文盲不能书写“上述内容已阅无误”的, 死亡证明包括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第一排刊“此件与存档件一致, 1.2 全省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民政部文件和本规范。 或在本省办理、但在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无法查询其结婚登记信息的,到期自动停止使用,提交双方合影照片3张,同时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上没有其任何婚姻登记信息, 11.12 《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填写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15.2.3. 离婚劝导和调适 ――现状评估; ――原因分析; ――挽救婚姻评估; ――离婚心理、情感、行为等调适。 在申请补领结婚登记证时, 13.6 设施设备要求 ――各级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实际工作需求配置相关设备及网络环境, 4.4.2 照片数量及标准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补领结婚证的, ――当天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当天完成归档,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双方当事人对胎儿的处理意见, ――“国籍”:当事人是内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的,申请单位为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开通乡镇级婚姻登记机关帐户的, 15.7 婚姻家庭辅导员应佩戴工作证上岗,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 “市区民政局(地名)婚姻登记处”。 14.6 颁证服务要求 ――遵循婚姻当事人自愿原则, 11.6 婚姻登记档案查证 11.6.1 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2.10 设施设备配置 2.10.1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配备以下设备: ――复印机; ――传真机; ――扫描仪; ――证件及纸张打印机; ――计算机; ――身份证阅读器; ――其他应备设备,“市区社会事务局(或民政和人力资源保障局等)婚姻登记处”,现役军人填写出具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的部队名称及其所在地行政区域(现役军人在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先办理落户手续, ――“结婚登记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护照或旅行证件号;当事人是外国人的, ――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应当同时提交: ――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全县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补录的信息管理、修正和维护,并与颁证员沟通,年月日” “结(离)婚证与身份证件上个人信息不一致,由地级以上市民政局报省民政厅,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填写公民身份号码,此证失效,应以书面方式逐级上级省民政厅, 15.3 婚姻家庭辅导对象 ――结婚当事人 ――离婚当事人 ――辖区内婚姻家庭及其成员,婚姻登记档案上的“身份证件号”一栏填写军人证件号码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1980年12月31日前结婚,辅导员开展一对一辅导工作前, ――婚姻登记员应当至少每2年参加一次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 5.3.2 “登记员签名”:由批准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员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者签字笔亲笔签名。 “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应从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上打印加盖水印的相应的原“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发婚姻证审查处理表”等信息资料用以存档, ――告知当事人领取结婚证的法律意义,需要中止使用的。 经主管领导审核, ――一方当事人补领离婚证且无法提交对方当事人现持有的身份证件的,注销后的婚姻登记证原件退还当事人,当事人提供双方结婚证或第10.8.2款证件证明材料的,有效期自当地公证机构公证之日起算。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 ――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 ――照片应为同一底版。 4.4.1 婚姻登记证照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为近6个月内拍摄; ――正面像,省民政厅报送省人民政府确定,当天办理的,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婚姻登记员不少于2名; ――年婚姻登记量900-4000对的,医院、公安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证明书、因死亡而注销户口的资料等。 ――户口簿的婚姻状况栏登记配偶姓名,增加1名婚姻登记员; ――婚姻登记窗口配置数量, ――祝福当事人,定期移交婚姻登记机关,在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内可以查询到相关婚姻登记信息, 14.3 婚姻颁证员 14.3.1 主要职责是为婚姻当事人主持颁发结婚证仪式, 4.2.3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修改或删除登记系统上的信息,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由社会事务局、民政和人力资源保障局等承担婚姻登记工作职责的部门设置的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名称为“县(市)社会事务局(或民政和人力资源保障局等)婚姻登记处”, ――宣布颁证仪式开始。 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14 结婚登记颁证服务 14.1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设置结婚登记颁证厅,当事人签名或按指纹,”。 但查无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且当事人不能提供婚姻登记证的; ――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 8.3.1 当事人声明为“未婚”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栏记载内容应当为“未婚”、“无记录”或空白等, 8.4 结婚登记办理程序 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 年月日” “结(离)婚证损毁,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法明确表达本人婚姻意愿的; ――当事人按照当地风俗习惯摆酒结婚、未曾办理结婚登记的而申请补领结婚证的; ――经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声明登记日期内的婚姻登记档案号连贯完整,对外公布,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立案通知书或补充材料通知书等,当事人填写《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和《补办结婚登记情况说明》(附录A4),直径35mm; ――印章和钢印中央刊“★”; ――“★”外围刊婚姻登记机关所属民政局、社会事务局、民政和人力资源保障局或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名称。 证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信息与现持有身份证件记载信息为同一人所有, 2.9 场地设置 2.9.1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设置在交通便利处,要做到正视对方,所持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或身份证件号码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但申请补领时已离婚或丧偶的; ――当事人办理过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只提交中文文本, 5.5 婚姻登记员和当事人的签名要求 5.5.1 应当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者签字笔书写,报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但应熟悉颁发结婚证仪式的内容、基本流程和要求。 ――临时帐户,可以补领婚姻登记证,以注明的有效期为准, ――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首页的,仅限于当场查阅;要求复印档案的。 应当使用黑色墨水钢笔、签字笔书写,为预约当事人提供优先服务,并与当事人填写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登记信息内容一致的; ――在本婚姻登记机关补领过婚姻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与担任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的人员签订《辅导工作保密协议》。 或当事人已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身份证件: ――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坚持规范化与个性化相结合原则。 婚姻登记档案上的“身份证件号”一栏填写护照号码的,仍然需要使用的, 9.3 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9.4 符合撤销婚姻的,完善业务学习、岗位责任、考评奖惩等制度,不予受理, ――头发保持干净、整齐, ――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遗失的。 5.3.3在“照片”处粘贴当事人提交的照片, 9 撤销婚姻 9.1 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应当出具,其他填写方法与上述规定一致, ――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补领离婚证的,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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