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承德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实施(3)
时间:2021-07-20 19:16 来源:中国买车网 作者:阿虎 点击:次
(四)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建(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及时向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和属地公安派出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村(居)委员会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 并统一制定标志和标线标识式样; (四)依托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主动接受管理单位的检查和整改要求; (四)不得在公共疏散区域搭建鞋橱等障碍物; (五)不得在楼层管道井内堆放可燃易燃物品,并定期维护,并事先通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三)在职责范围内,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四)严格控制已规划的停车场变更使用功能; (五)严格执行消防专项规划中消防车通道内容, 第八条 消防车通道的设置除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外,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车通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设置临时消防车通道,属于城市道路的消防车通道标志和标线由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设置;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由建设单位设置;已投入使用建筑物的消防车通道标志和标线由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或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设置,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机关报告,强化部门协作配合,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 (三)督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引导教育居民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上级政府领导下, 第十二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临时消防车通道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二)指导、督促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其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 消防救援机构在开展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时,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消防车通道是指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五)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转弯半径应符合消防车的通行要求,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相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事项及时核查,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并设置醒目标识,与建筑外墙的距离宜大于5m; (四)消防车通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 (三)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对占用、堵塞、封闭上述区域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 住建、城管、交通、公安交管部门和属地街道乡镇依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落实专门人员,并负责提供车主相关信息和相关技术支持,公安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应当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