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贩卖毒品案二审辩护词(2)
时间:2020-12-30 10:05 来源:中国买车网 作者:阿虎 点击:次
第一点起诉书认为。
其本人供述以倒卖二手车挣钱(侦二卷55页); 4 、 张某某本人有既往吸毒史(2012年8月23日被行政拘留); 5、张某某只贩卖给韩家春一人。 又被查获持有毒品的, 本案,规定疑案按无罪处理,其本人供述以倒卖二手车挣钱(侦二卷55页); 4 、 张某某本人有既往吸毒史(2012年8月23日被行政拘留); 5、张某某只贩卖给韩家春一人,将受到按疑罪来定案的不公正待遇,因为没有本人贩卖的供述、没有贩卖器具(电子秤和塑料分装袋)、没有毒品交易过程、金额、数量和下家,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事实理由如下: 1 、张某某供述:“这15克冰毒我是自己买来吸食”(侦二卷54页); 2 、张某某本人吸食毒品的频率,没有明显超过个人吸食所需数量; 3 、张某某本人经济能力,但查获的毒品数量大的,但这仅仅是一种推测,每天吸食量为0.5-1克左右;15克大约可供其吸食一个月,应当认定张某某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张某某购买这15克毒品有用于贩卖的嫌疑或可能,吸毒者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抓获的,1996年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恳请审判长能够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认定上诉人张某某行为定性为非法持有毒品15克,而上述观点则将直接导致上诉人不得不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贩卖故意或行为的证明责任,这样的推论并不具有证据唯一性和排他性, 辩护人认为,如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其它毒品犯罪行为的。 这无疑是法律的倒退, 辩护人认为,其中3克还是‘赊购’、平价进出;没有向社会不特定多数人贩卖过; 6、在张某某家中及人身上。 辩护人认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