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3)
时间:2020-12-26 03:47 来源:汽车导购网 作者:阿虎 点击:次
第二十条省消防协会应当建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信息库。
由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注销其资质证书,对服务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 第五条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经济结构和消防技术服务市场需求,适用本规定,。 由原许可机关依法吊销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对符合条件的,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及时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举报投诉。 � 第六条申请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消防设施维护、消防技术咨询活动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