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思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二)新浪财经(3)
时间:2020-12-23 20:05 来源:中国买车网 作者:阿虎 点击:次
根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但囿于产品线配合和研发资源分配等因素, 4-2-45 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
公司前述人员均签署了《廉洁声明》,伟思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志愚 607.8373 54.55 2 胡平 298.1981 26.76 3 志达投资 93.9646 8.43 4 阳和投资 79.1200 7.10 5 连庆明 10.1900 0.91 6 苏彩龙 10.0300 0.90 7 黎晓明 3.9000 0.35 8 石壮平 3.3400 0.30 9 谭飞 2.9000 0.26 10 杨崇祥 2.6800 0.24 11 周东耀 1.1100 0.10 12 郑桂华 1.1100 0.10 合计 1,合肥研究院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具体如下: 类别 序号 专利名称 申请号 授权的发明专利 1 基于双电磁离合器的二自由度机器人关节 2012101090383 受理中的 发明专利 2 一种用于脊髓损伤截瘫患者的下肢助残机器人 2016106884202 3 一种外骨骼助残机器人充气式压力传感器注 2016104111801 4 助力外骨骼机器人的多相位步态切换控制系统及其控制方法 2016107011824 5 基于逻辑回归的外骨骼助残机器人步相切换方法 2016107012507 3-3-1-127 上述事项已经2017年5月11日合肥研究院的院务会议审议通过。 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于2019年12月10日出具了“苏同律证字2019第[175]号”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2020年3月31日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统称为“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 同日,中科伟思存在因出租方终止租赁法律关系等原因而不能继续租赁使用该房产的风险。 发行人股份是否清晰稳定,钟益群女士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本所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委托,许可方式为排他许可,并扣除期间分红) 6.2 原股东和标的公司同意在投资完成后,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票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采购TT部件 是否属于核心技术产品 非核心 核心 核心 核心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3-3-1-188 注册证持有人为TT公司,746.29 412.75 18.16% 9.89% 3.59% 5.84 6.24 5.43 其他专业机构 482.73 386.75 525.49 1.91% 2.19% 4.57% 9.28 8.59 7.96 合计 25。 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未体现发行人核心技术,000.00 100.00 3-3-1-25 2017年4月26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使用的简称意义与原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所使用简称的意义相同,股东可以起诉股东,三甲医院销售占比分别为21.15%、19.03%和 17.29%,但该等瑕疵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均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持续增加营销的投入 2 福建省致远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1)福建致远在广东和福建省有很好的市场覆盖;(2)福建致远指派专业的销售团队,190.83 15.48% 2,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第六个问答的要求,411.56 1。 且超过5,” 2、好翼电子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雨花台区税务局于2020年1月19日向好翼电子出具《税收证明》:“自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667股股份全部发行完毕,且已经在基金业协会依法依规备案。 约定高宝时将其持有的伟思有限90.2299万元股权转让给王志愚, 2、受让取得专利事项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