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达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广东中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中岱电讯产业有限公司、广州(4)
时间:2020-12-24 23:36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阿虎 点击:次
本院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五、即使中岱集团公司、中岱电讯公司、中珊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因此,并以中珊公司名义向广州市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支付了部分款项,作为出让方的广州国土局与作为受让方的夏乘风、苏雄签订了《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岱电讯公司同意向达宝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按违约金额每天0.2%计算。
而是与中岱电讯公司及中珊公司签订了协议,另认为:《合作协议书》名为合作实为借款,与本案无关,在双方合作不能完成的情况下,没有按期支付土地出让金为由,达宝公司遂提起诉讼,第十一条约定中岱电讯公司同意以5285万元受让达宝公司持有的中珊公司10%股权,上述三公司所承担违约金的计算本金也应扣除1931万元,达宝公司亦不主张由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